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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2-06-30 | 點閱數: 207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6 月 2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8222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勵學金辦法及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Default.aspx),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 覽。 三、貴校如對旨揭獎勵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會詢問(電話: 02-23319494)。
教務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2-06-15 | 點閱數: 34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6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73013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申請辦法 1 份。
教務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2-05-25 | 點閱數: 412
一、依據 111.01.10 嘉縣社救助字第 1100048989 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請參閱附件一:「助學圓夢計畫」實施辦法第二條(設籍本縣並就讀轄內國民小學 1 至 6 年級之「非低收入戶」學生)。 三、獲本會扶助就學學童,由本會負擔其國小至國中之學雜費、代辦費等全班性就學相關費用支出。本次預計增加扶助學童人數將依轉介人數增減之。 四、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備齊以下文件後,彙送本會核辦【所送申請資料恕不退件,並予以保密】:(一)「助學圓夢計畫」轉介單、(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三)在學或入學證明乙份、(四)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或其它足以証明確有就學困...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2-02-23 | 點閱數: 43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 年 2 月 1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016326 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申請本案獎學金所須繳交之資料,請詳閱「110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並依計畫附件填列申請書及申請合 格名冊,申請資料切勿闕漏。 三、請欲申請之學校,並於所訂期限內將相關資料寄或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羅源祥收,另請於信封註明「○○學校申請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期程如下: ...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2-02-11 | 點閱數: 479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27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10010877 號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受理收件至 111 年 3 月 10 日截止(郵戳為憑),詳細辦法與條件資格請參閱行天宮網站(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或逕洽該基金會詢問(聯絡人:張先生,電話: 02-2567-1688 轉 127 、 112 )。
教務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2-02-07 | 點閱數: 28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 月 27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10012918 號函辦理。 二、旨揭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 0800-217885 、 02-25026606 )。
教務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2-02-07 | 點閱數: 34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 月 26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10012879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 0800-217885 、 02-25026606 )。
教務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1-09-29 | 點閱數: 323
一、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是星雲大師為落實佛光山「以教育培養人才」之宗旨,針對偏鄉、清寒弱勢或成績優秀學生就學,使其自立自強,翻轉人生改變未來,達成人間佛教慈悲為懷的普世價值與理念,為國家社會培育優秀人才,特訂定本辦法。 二、請貴校推薦清寒優秀學生或成績優秀學生受到好苗子計畫獎助學金補助鼓勵,安心學習,成為社會上優良人才貢獻國家。
教務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1-09-10 | 點閱數: 742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 110 年 9 月 8 日府教國字第 11009166221 號函暨「澎湖縣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辦理。 二、申請日期:自 110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起至 110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此項獎學金申請需由肄業學校初審合格後,併同清寒(低收、中低收及清寒證明)文件彙集造冊(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免備文掛號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彙辦(地址:880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 32 號)。 四、如有未合規定者(證件不齊、未經學校審核、逾期),概不予審核。 五、專科學校務必註明二年制、三年制或五年制。 六、申請結果錄取者將另函通知錄取學生領取...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1-09-10 | 點閱數: 385
一、依據該基金會 110 年 8 月 31 日賑基字第 0001100077 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自 110 年 9 月 10 日至 10 月 10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補助對象:國內重大天然災害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