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務組長 - 校務公告 | 2022-06-15 | 點閱數: 265

一、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111 年 6 月 6 日海洋教育字第 1110011699 號函暨本府 111 年 4 月 25 日府教發字第 1110097453 號函(諒達)續辦。
二、旨揭實施計畫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以下學校團隊,每校以 1 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 1 團隊應由 3 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 6 位)。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共三組,各組分別評選。
(三)參賽資料:選拔報名表、切結書、授權書等書面正本各 1 份,以及方案內文書面資料 1 式 3 份,並彙整為電子檔光碟( Word 、 PDF ) 1 份。
(四)報名方式: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本府轄屬學校請於 111 年 6 月 23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送本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申請,俾利本府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分組初審並彙整協助報名。
2、自行報名:跨校團隊(每團隊由同級學校 2 校以上組成)一律採自行報名,並請於 111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前向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報名。
3、評審標準:以「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之 5 項次予以評分。
(五)獎勵:
1、選取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特優 1 至 5 隊、優等 1 至 5 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並依評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獎狀一紙,特優隊伍另核發獎金新臺幣 1 萬 2,000 元,並由本府核實敘獎鼓勵。
2、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薦送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