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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長 - 校務公告 | 2022-04-28 | 點閱數: 244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4 月 20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36253 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品質,爰擬定本選拔實施計畫(如附件),以達激勵優質教師及凝聚績優團隊向心力。
三、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以下學校團隊,每校以 1 團隊為 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 1 團隊應由 3 位(含)以上 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 6 位)。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共三組,各組分別評選。

(三)參賽資料:選拔報名表、切結書、授權書等書面正本各 1 份,以及方案內文書面資料 1 式 3 份,並彙整為電子檔光碟( Word 、 PDF ) 1 份。
(四)報名方式: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本府轄屬學校請於 111 年 5 月 30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送本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申請,俾利本府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分組初審並彙整協助報名。
2、自行報名:跨校團隊(每團隊由同級學校 2 校以上組成)一律採自行報名,並請於 111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前向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報名。
3、評審標準:以「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之 5 項次予以評分。
4、獎勵:
(1)選取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特優 1 至 5 隊、優等 1 至 5 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並依評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獎狀一紙,特優隊伍另核發獎金新臺幣 1 萬 2,000 元,並由本府核實敘獎鼓
勵。
(2)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薦送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

四、請非跨校團隊於 111 年 5 月 30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送本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報名;跨校團隊請於 111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前以郵寄方式寄送至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寄送資料
如下:
(一)地址: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綜合 3 館 3 樓。
(二)收件者: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
(三)聯絡電話:( 02 ) 2462-2192 分機 1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