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務組長 - 校務公告 | 2022-06-23 | 點閱數: 279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5 月 31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10053386 號函暨本府 111 年 6 月 2 日府教發字第 1110135946 號函續辦。
二、參與對象: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個人或教學團隊 。
三、組別: 依內容性質分成「 自主學習組 」、「PBL 學習組」 及「新科技組」; 參與對象分成國小、國中及高級中等學校三學習階段。
四、繳件方式請於期限內填寫「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徵選報名表」、「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徵選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數位學習工作坊 (一)和數位學習工作坊
(二)研習證明 (新科技組不需研習證明),備妥「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教案」及「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課程影片」 電子檔 。於 111 年 9 月 14 日至 111 年 9 月 21
日下午 5 時前上傳電子檔, 繳件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6HF6wtfUnQgbsQXQ9
五、「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徵選報名表 」、「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徵選著作權 授權同意書 」正本收件方式方式請於期限內 (111 年 9 月 21 日前)郵寄至本府 (郵戳為憑),由本府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朴子國小)彙整後送件。